郭家村5.875兆瓦、迎仙村4.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郭家村5.875兆瓦、迎仙村4.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淖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郭家村5.875兆瓦、迎仙村4.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8-******-89-01-******、2408-******-89-01-******,招标人为内蒙古淖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内蒙古淖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郭家村5.875兆瓦、迎仙村4.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街道郭家村、迎仙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屋面及地面结合安装组件的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采用“全额上网”的模式运行。郭家村5.87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四宝山街道郭家村,利用村内道路,安装大于等于620瓦(N型单晶双玻双面)太阳能组件、光伏逆变器、10千伏变压器及相关设备,建设5.875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直流侧容量为5.8745兆瓦,交流侧容量为5.875兆瓦。迎仙村4.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四宝山街道迎仙村,租用迎仙村内煤矸石砖厂建筑屋顶(1680平方米)及闲置建设用地共3.23公顷,建设4.5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购置大于等于620瓦(N型单晶双玻双面)太阳能组件、光伏逆变器、10千伏变压器及相关设备,其中直流侧容量为4.*****兆瓦,迎仙村4.5兆瓦。合同估算价:********.00元。
2.4计划工期:2025年01月15日开工;2025年05月13日竣工,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开工前各类相关手续办理、并网手续办理、并网接入审批、电网备案、竣工文件编制、预算编制、勘察设计、材料设备(含备品备件)采购、运输(含装卸)、仓储、施工安装、屋顶荷载鉴定(如荷载不满足需总包方加固,不另行增加费用)与防水修复、水系统安装、远程监测、四可设备与电网调度系统安装调试、光伏发电系统性检测、并网、光伏电站全站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工程总结及服务等直至完全交接给最终用户的全部工作,一年期的运维服务(不包含项目建设用地费和工程建设监理费)。整体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单体调试整体调试;全场建筑、安装工程;安全设施、视频监控、职业卫生、消防、环境保护等专项验收;负责开展全场影响发电的线路、构筑物、树木的拆、迁、砍伐;负责解决所在地项目与村民(养殖场)的纠纷(如有)等工作;工程启动、工程试运、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并网前的涉网试验及验收、转商业运行之前的性能试验;并网调试所有工作及电网协调工作,以及为满足并网投产取得当地政府验收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整体移交建设单位后的质保服务及相关费用、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工程保险费用;因承包方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费用;各类验收检查会议工作、质检、提交资料、各种会议费及专家费;集控中心接入、系统接入站试运期运维分摊、试运期间下网电费;光伏电站运行管理信息系统等,若因承包方原因未全容量并网,移交生产前产生的相关工作及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配套建设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满足当地规划部门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并通过各阶段审查。施工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规定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施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运维等)。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其他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01月02日(北京时间,下同),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2访问方式: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登录注册”,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咨询电话:0533-*******,0533-*******。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时00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登录开标大厅本项目对应标段,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3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建设工程”栏目《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等相关内容,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内蒙古淖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7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淖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平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鱼二村3组118号沿经营场所街房
邮 编:******
联 系 人:黄玲玲
电 话:047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淖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帅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街道南侧内蒙古开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02室
邮 编:******
联 系 人:李红
电 话:0478-*******
2024年12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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