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验收-招标/资审公告
依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验收-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 以《关于依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3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出资比例中央资金95%:省级资金5%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依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依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管理及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依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验收;
2.2建设地点:依兰县三道岗镇、愚公乡、团山子乡;
2.3建设规模: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
2.4服务期限:项目开工至质量保证期结束,项目验收分别在(第一批、第二批)工程完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依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第二批)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及验收,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管及项目验收、工程量复核、项目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
2.6.1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第一批、第二批工程标段情况,每个标段派驻专职人员现场监督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代建设单位现场监督履职,出具施工全过程监管内业资料及报告;
2.6.2项目验收管理:施工前准备阶段服务、施工过程管理服务、跟踪施工进度实施工程验收、建立完备工程档案资料、工程复核、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管理、协调管理及其他服务,出具相关报告;
2.6.3项目工程复核、结算审核:对已完成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量核算,确定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出具相关报告;
2.6.4财务决算审计:完成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服务,出具相关报告。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92.15万元。其中,工程验收费(含施工过程监管):133.8万元;工程结算审核与决算审计费:58.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要求包含农业或水利水电专业);
3.1.2项目验收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要求包含农业或水利水电专业);
3.1.3项目工程复核、结算审核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具备上述资质,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验收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3项目工程复核1人: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结算审核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5财务决算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投标人提供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9月到2024年1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3.3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管与专业验收负责人:按照项目第一批、第二批工程施工标段每个标段至少配备一名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驻施工现场监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匹配其他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人员增加但酬金不予追加。
3.4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投标采取回避原则:可能影响本次招标公正的承揽过依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评审、财审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验收管理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
7.3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依兰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依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依兰县东顺城路北段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6*****91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0451-********(分机号转3011)
电子邮箱:yw2@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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