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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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SZB2024-012-12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盐津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140 万元,招标人为盐津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拟选择 2 家供应商分别提供 2 个标段中药饮片的供货服务。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盐津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一标段,盐津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二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盐津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一标段,盐津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二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的财务报告
若未经审计,则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
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较大数额罚款是指 200 万元以上罚款))。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
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
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
员统一提供给资格审查人员。
1.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投标。
1.6.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
有效期内的;(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
资质证书状态;(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参与所有标包投标的供应商如果是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
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参与所有标包投标的供应商如果是药品生产企业,须
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收购许可证。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满足本
次采购需求。
3.2 若所投产品是毒性药品,还须具备毒性药品的经营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
公章)。
3.3 进入集采后的中药饮片,供应商须具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权限,提供承诺书,
否则将由具有配送权的供应商供应集采中药饮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云南凯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昭
阳区融创凤凰山国际文旅小镇 15 栋 2 单元 102 号)。3.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
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1)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
托书原件;(3)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5)
报名登记表,代理机构提供,以上所有资料需盖本单位公章。4.报名地址:云南凯胜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昭阳区融创凤凰山国际文旅小镇 15 栋 2 单元 102 号)5.售价(元):600 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凯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昭阳区融创凤凰山国际文旅小镇 15 栋 2 单元 10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凯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昭阳区融创凤凰山国际文旅小镇 15 栋 2 单元 102
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ZB2024-012-1207。
2.项目名称:①盐津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一标段;②盐津县人民医院中药饮
片采购项目二标段。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140 万元。
5.最高限价(万元):140 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拟选择 2 家供应商分别提供 2 个标段中药饮片的供
货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分批次按采购
方要求完成所有药品的供货。且根据医院考核要求,每半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合格的供应
商方可签订下一年度供货合同。
8.交货期:供应商接到采购通知后,常规药品必须于 3 个工作日内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对于抢救的急救药品必须于 4 个小时内送达。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的财务报告
若未经审计,则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
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较大数额罚款是指 200 万元以上罚款))。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
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
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
员统一提供给资格审查人员。
1.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投标。
1.6.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
有效期内的;(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
资质证书状态;(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参与所有标包投标的供应商如果是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
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参与所有标包投标的供应商如果是药品生产企业,须
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收购许可证。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满足本
次采购需求。
3.2 若所投产品是毒性药品,还须具备毒性药品的经营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
公章)。
3.3 进入集采后的中药饮片,供应商须具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权限,提供承诺书,
否则将由具有配送权的供应商供应集采中药饮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凯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昭阳区融创凤凰山国际文旅小镇 15 栋 2 单元 102 号)。
3.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1)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
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5)报名登记表,代理机构提供,以上所有资料需
盖本单位公章。
4.报名地址:云南凯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昭阳区融创凤凰山国际文旅小镇 15 栋 2 单元 102
号)
5.售价(元):6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凯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昭阳区融创凤凰山国际文旅小镇 15 栋 2 单元 102
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凯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昭阳区融创凤凰山国际文旅小镇 15 栋 2 单元 102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公
司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请各供应商留意,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津县人民医院
地 址:盐津县盐井镇坪街 87 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870-30337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昭阳区融创凤凰山国际文旅小镇 15 栋 2 单元 102 号
联 系 人: 杨敏
电 话: 1938706533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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