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开远市碑格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WMZB-2413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开远市碑格卫生院教护车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28.00万元,招标人为开远市碑格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祝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WMZB-24135:2.项目名称:开远市碑格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3.
采购方式:竟争性谈判:4.采购预算:28.00万元:5.最高限价:28.00万元:6.采购内容:
采购教护车1辆: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交货:8.合同履行地点:开远
市碑格卫生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及
行业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保证车辆在用户所在地上牌及落户:10,本次招标不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远市碑格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远市碑格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件必
须在有效期内。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
国”网站(wm,creditchina,.8o,cm)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m.cC即.gOY.cm)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
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响应文件递交裁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
机构查询核对并存档,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
消其谈判资格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
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
撒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
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
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微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徽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微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
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救护车内有部分医疗器械。
2.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2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中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
理
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
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在上述时间内由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
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入、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云南
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支
持邮寄等方式获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福永银发大酒店小会议室(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东新路)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福永银发大酒店小会议室(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东新路
七、其他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及与采购有关的通知(若有)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m,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
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
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开远市碑格卫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远市碑格卫生院
限
地址:开远市碑格乡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5297842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厚德街紫金学苑10S-7号商铺
联系人:普梦婷
电话:15288285411
电子邮件:9351945508q4.c0m
标人该其招标代理机肉主要负责人暖炎责人)首(名
6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三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