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RS检测实验室建设可行
性研究报告服务项目2024525竟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HWTCS202411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恒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S检测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
究报告服务项目20245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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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招标人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RS检测实验室建设可行
性研究报告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检测实验室建设可行
性研究报告服务项目202452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RcS检测实验室建设可行性
研究报告服务项目2024525)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复印
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授权委托人的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文件售你
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
招
开标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七、其他
1、最高限价:¥450,000.00元
☆
2、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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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器电子产品特别是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需求日渐扩大,每天全球生产
和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巨大,这些产品中含有的铅、汞、屬、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
二苯醚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等有害物质如控制不当会对环境和使用者申请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根据国家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令第32号),对电器电子产品中某些有害物质(R0S)进行管控。完善和建设一批具
有符合国家新标准且具有检验检测能力的第三方实验室,达到产学研用一体化目标,建设
RoHS检验检测实验室。
1,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沈阳航空航天大学RoS检测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
具体要求如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包括:RS检测实验室建设的背景及目标,电器电子
产品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及行业发展,目前我国电器电子产品中不少于10种有害
物质的使用情况统计,国内外电器电子产品中不少于10种有害物质控制状况及发展趋势等
(2)提供《RoS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方案》1份。
具体要求如下:RS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实验室
环境要求等
a,实验室布局具体要求:提供RS检测实验室布局设计建议书1份,包括电器电子产品祥
品拆分及机械制样实验区能力建设建议及依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前处理实验区能
力建设建议及依据,电器电子产品无机类有害物质检测实验区能力建设建议及依据和标准和
电器电子产品有机类有害物质检测实验区能力建设建议及依据等,
b.设施设备要求提供不少于10项s污染物检测所需设备清单1份,包括实验室预处理
设备功能及型号,无机类有害物质检测所需设备功能及型号,有机类有害物质检测所需设备
功能及型号等:
℃,实验室环境要求提供实验室个功能区域结构示意图纸1份,包括水,电,气,排风各系
统配置,设备布局等内容的具体要求。
(3)《RoS检测实验室投资产值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1份。
具体要求如下以实验室建设一条检测线所雷设备、物理空间、环境装修、人员配置、资质
认定等为依据,形成实验室建设投资预算清单1份通过调研全国各主要省市(地级市及以
上)市场对RS检测需求,依据各地区强弱产业发展现状,基于一条检测线饱和检测量进
行包括东北三省在内的不少于4个省的Rs检测市场估算,形成经济效益分析1份。
(4)国家强制性标准服务
具体要求如下:服务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国内权或标准化机构参与研制Rs方面国家强
制性标准不少于1项。
2.成果交付要求:
本项目成果以AM或A3纸质文本(2本)的形式提交,同时需提交电子文件(Od文件),
3、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5.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5.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致府采购网。
5.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联系人:社老师
电话:024-897239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人:朱卉
电话:18640345293
电子邮件:2854695110q9.c0m
恒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实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