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武夷山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16: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预算金额 ¥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许
项目联系电话 0599-*******
采购单位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武夷山市站前大道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小许 059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桂花 0599-*******

项目概况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NP采购[2024]第059号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最高限价(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00

******

******

餐饮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确定时间派员上岗,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 名 函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报名参加招标编号: _招标项目: 的招投标活动。我公司承诺:将如期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如报名不参加投标,我们将于开标前一日致函给贵公司,未致函的,贵公司可将我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公司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

Email:

年 月 日

报名材料:1、报名函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材料全部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请将此函的word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作为已报名凭证/报名函发至邮箱后请及时联系代理135*****100

邮箱:*********@qq.com(发送邮箱的“主题”请备注好公司名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武夷山市站前大道98号        

联系方式:小许 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联系方式:彭桂花 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许

电 话:  05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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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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