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2023年度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补助2个项目国鲍荟、渔旅融合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2023年度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补助2个项目国鲍荟、渔旅融合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9号)、《秀屿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莆秀政办〔2020〕4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海洋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国鲍荟研学中心项目”和“南日岛2023年渔旅融合发展项目”验收材料,我局于2024年11月21日、12月6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单位实施的2个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建设时间 | 补助资金 |
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国鲍荟研学中心 | 秀屿区南日镇港南村 | 2022年12月-2024年10月 | 176.10万元 |
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南日岛2023年渔旅融合发展项目 | 秀屿区南日镇、石城北码 | 2023年7月-2024年10月 | 155.81万元 |
国鲍荟项目建设规模(内容):1、国鲍荟研学中心户外提升改造工程:对旧址建筑(面积300平米)及周边鲍鱼养殖场(面积800平米)等进行改造升级。2、国鲍荟研学中心展厅布展采购项目:建成政策助力展厅、科技养殖展厅、多元产业展厅、科技引领展厅、筑梦深蓝展厅、智慧养殖展厅六大展厅。各展厅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全彩LED显示屏、音响系统、潜望镜模型、定制展柜、投影机、摄像头、空调等。
渔旅融合项目建设规模(内容):闽投秀屿1号平台配套项目,包括购置旅游用车2辆、旅游观光车10辆、海钓船10艘。
经专家组现场核验,一致同意以上2个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书面反馈我局。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3日。
联系电话:0594-*******。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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