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已批复。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省本级留用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一批)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办,采购代理为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
1.2项目业主: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3采购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一批)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办
1.4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省本级留用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资金。
1.6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起自国道丹阿公路与黑河市兴林路交叉处,经中俄民族风情园、卧牛湖,止于国道丹阿公路与乡道Y004交叉口,路线全长13.375公里。主线设置大桥1562.09米/4座,涵洞21道;隧道1254米/1座(分离双洞,右幅563米,左幅691米),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7处(与一级公路交叉1处,与二级公路交叉2处,与三级公路交叉2处,与四级公路交叉2处),管线交叉2处(路基方式跨越),通道涵2道,隧道监控通信站1处。另设置黑河连接线2.216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 B01-2014)执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包含12个子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
01 | 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 | 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 | 提供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部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出项目的监测方案,并出具监测报告;同步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的备案;编制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成评审、备案;协助采购人后续信息公示、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申报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提交符合相关要求的全部成果文件。 | 20.00 |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服务地点:黑河市。
2.4服务范围:提供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部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出项目的监测方案,并出具监测报告;同步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的备案;编制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成评审、备案;协助采购人后续信息公示、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申报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提交符合相关要求的全部成果文件。
2.5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2.6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且当前计分周期内无失信计分,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采购申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
近5年来(2019年1月1日~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咨询工作。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供应商不得为对应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也不得与编制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供应商相关响应文件均为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意向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4日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00时00分,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联系表(包括申请合同包、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63.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将询比采购文件费用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及文件款后,将在上述时间内以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PDF版本的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红旗大街支行
行 号:104*****4201
账 号:166*****7125
联系电话:0451-********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意向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2号楼一楼大厅),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8.2本次询比采购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一批)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办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99号A座
联 系 人:战先生
电 话:0451-********
采购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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