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坝河高桥坝段治理工程第四标段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高桥坝河高桥坝段治理工程第四标段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高桥坝河高桥坝段治理工程(四标段施工监理),已由恩市发改审批【2016】140号文件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恩施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人数未达到法定家数,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改造,治理范围为高桥河龙鳞宫出口至南门大桥上游高桥坝段,治理河长8.16公里;以及支流高井河叶挺路桥上段1.75公里;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河道清淤清障4.41公里,岸坡护砌9.41公里,新建机耕桥2座。投资规模:约1800万元;工程建设地点为: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第四标段: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2资金情况:四标段48.94万元。 2.3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标准。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取得了水利部或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拟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中任职。 4.投标企业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平台登记人员相符。 5.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出具的对参与此项目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出具的时间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这段时间方为有效); 5.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6.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部人员必须有劳动聘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年11月28日17时30分至2016年12月5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大楼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恩施市人民路44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上官府邸公寓楼402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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