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7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8期)涉及我市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句容市小明九田家餐饮店使用的餐碟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生产日期为2024-06-03。

(二)核查处置情况。句容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6月2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句容市小明九田家餐饮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餐具清洗不充分,使用不合格餐盘,句容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句市监管华当罚〔2024〕3-013号。

二、在镇江新区丁卯湘遇融融餐饮店使用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生产日期为2024-06-04。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6月2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新区丁卯湘遇融融餐饮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餐具清洗不充分,使用不合格餐盘,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镇经开当罚〔2024〕4422号。

三、在丹阳市丹北镇大德福超市销售的鲫鱼(鲜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生产日期为2024-06-03。

(二)核查处置情况。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6月2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丹阳市丹北镇大德福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3.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已履行相应法律义务,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免于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丹市监处罚〔2024〕310号。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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