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大道改造工程设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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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观澜大道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编号:****************3
招标项目名称:观澜大道改造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30001
工程类型:设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9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9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经办人:黄工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东部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郑工
办公电话:********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30001001
标段名称:观澜大道改造工程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12-19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978.3356 万元计划总投资:75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景观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过程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工作。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概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 其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景观设计、施工过程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工作。);
主要投标成果: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0 万元
联合体要求:
投标周期:21投标补偿: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观澜大道改造工程全长约6.8公里,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50公里/小时,双向6-8车道,道路红线宽60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沿线完善相关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照明、燃气等市政管线。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含公路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且服务范围须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路桥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办人员工)。
业绩要求:
其他: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r\n2、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评标或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r\n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由深圳市(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截止日期为截标前2个月内有效。\r\n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r\n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r\n2)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r\n3)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r\n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r\n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r\n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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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部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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