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棵树镇同兴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七棵树镇同兴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龙江县七棵树镇同兴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CZB-********
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受龙江县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委托,对龙江县七棵树镇同兴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国土资发[2016]157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报名。
一、项目慨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龙江县七棵树镇同兴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七棵树镇同兴村境内,建设规模3.74万亩。
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项目招标金额:4104.5712万元。
4、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电力工程和其它工程。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1-7标段为非电力工程,8标段为电力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计划工期: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计划总工期456日(日历日)。
7、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每个标段施工单位招标。
二、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1-7标段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参与第8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参与电力工程投标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单位近3年内(2013年-投标报名日)无行贿受贿记录、企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为“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受理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室。
3、相关要求:
3.1招标人只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注:法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实施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报名。
3.2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人授权书及身份证;7)项目部成员证件,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员生产考核证、质检员(质量员)岗位证且以上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8)投标企业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以上报名时要求提交的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份】。
3.3每个申请投标企业只能有一个投标人,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投标报名,不对应具体标段,但要明确电力工程或非电力工程,重复报名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报名人通过审查合格后,可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1日9:00时,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江县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臣
电话:158*****72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5号赫时大厦1#楼A单元511室
联系人:关希成
电话:****-********-**** 手机:139*****245
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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