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警用装备智能化管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公示
2024年警用装备智能化管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公示
2024年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装备智能化管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2024年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装备智能化管理设备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要素公布如下,并征求意见。
1.意见征询编号:JY2024-12-10
2.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评分标准;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3.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12-18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q.com(请按附件格式填写,意见包括相关盖章后扫描件及可修改Excel稿),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联系人:丁女士
4)联系电话:189*****037
5)联系邮箱:*********@qq.com
4.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5)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5.注意事项:
1)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发布采购公告确定的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机构联系。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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