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天津公司尉氏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目部水泥稳定碎石材料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天津公司尉氏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目部水泥稳定碎石材料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竞价公告
因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天津公司尉氏县2017年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含量4% | 吨 | 7000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含量5% | 吨 |
备注: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采购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相关附件、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安装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而定,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3、交货地点:尉氏县2017年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目道路路基工程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项目设计文件要求及《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有关质量要求。
4.1、应结合现场配合比试验采用合理且满足规范要求的配合比,采用拌和厂集中拌和,搅拌厂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水泥用量、粒料集配、混合料配合比、R7强度标准值,实际生产时水泥剂量应比试验剂量增加0.5%。
4.2、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剂量为5.0%的(具体以配合比设计为准),其7天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4.0MPa,压实度不小于98%;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剂量为4.0%的(具体以配合比设计为准),其7天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压实度不小于97%。
4.3、水泥:采用P.O 42.5,初凝时间3小时以上、终凝时间不小于6个小时,且不大于10h。采用散装水泥时,在水泥进场入罐前,需停放七天,在安定性合格后才能使用。
4.4、碎石: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碎石压碎值应不大于28%,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集料级配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通过下列方孔筛(mm)的质量百分率(%) |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100 | 68-86 | 38-58 | 22-32 | 16-28 | 8-15 | 0-3 |
5、质保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货到工地交付验收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6.1、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材料销售或相关材料生产、销售经营范围;
6.2、响应人应具有水泥稳定碎石材料的供货业绩,在2021-2024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6.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4、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价项目;
6.5、竞价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参与的情形。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含资格审查资料、报价表等其他有关文件,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8、结算支付方式:
8.1无预付款,采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甲方贴息)、电建融信(甲方贴息)方式支付货款。
8.2 甲方每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乙方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买方办理本期结算款85%的付款手续;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期满30日内质保金由买方扣除因材除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0、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当税率不一致时按不含税价格评审)。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0.1、二次报价结束后当竞价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3家时,对所有竞价响应人递交的竞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0.2、当竞价响应人数量多于3家时,首先按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3家的竞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价”的,按照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竞价响应人数量满足3家。
10.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3家竞价响应人递交的竞价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10.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竞价响应文件,不再进行评审推荐。
1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天津公司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文化路与西祥路交叉口向北200米
邮 编:******
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183*****715
电子邮箱:*********@qq.com
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天津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12月13日
标签: 水泥稳定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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