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高邮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高邮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4〕23号、苏财农〔2024〕53号)和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供发〔2024〕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开遴选高邮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能够提供小麦“耕、种、防、收”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的企业、供销社、合作社等,其中供销社下属企业申报的,供销社需持股50%以上。
二、遴选要求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拥有小麦“耕、种、防、收”全环节服务的农机设备不少于20台套。
3、依法注册登记,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遴选程序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遴选坚持自愿申报、综合评定、网上公示的程序。
1、主体申报。申报对象对照遴选条件,填写《高邮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设备设施照片、社会化服务经验证明材料等)。
2、综合评定。根据主体申报情况和实际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定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3、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9月6日18:00。
2、材料报送地点:高邮市供销合作总社合作发展科。
3、联系电话:0514—********。
高邮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9月2日
附表:高邮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
附表:
高邮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基本信息 | 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设备情况 | 农机设备台套,其中拖拉机台套、植保机台套(含植保无人机台套)、收割机台套。 | |
主体承诺 | 本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愿意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如能成功申报为服务主体,将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高质高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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