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乐山汽车客运中心站有限公司债务问题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主张乐山汽车客运中心站有限公司债务问题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主张乐山汽车客运中心站有限公司债务问题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主张乐山汽车客运中心站有限公司债务问题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JZXCS-FW-******-0034

项目名称:主张乐山汽车客运中心站有限公司债务问题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陆 →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12 月20日23时59分(不低于5个工作日)。

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26 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 26 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本项目不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

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

2、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公交客运总站太白路 1169 号

联系电话:136*****19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联系方式:08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务问题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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