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妇幼综合楼二期制氧机维修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妇幼综合楼二期制氧机维修招标公告

一、基本信息及要求

采购人:安顺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中段

项目名称:妇幼综合楼(二期)制氧机维修比选

项目编号:ASSFYBJY-ZW-2024-22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文件获取方式: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00(含现场勘察时间)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6:00现场比选会地点: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儿童医院综合楼四楼体检中心内)

二、维保内容及要求

(一)维修内容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分子筛

900

kg

更换

精分器

2

更换(空压机保养用)

空气过滤器

2

更换(空压机保养用)

机油过滤器

2

更换(空压机保养用)

螺杆式空压机专用机油

2

更换(空压机保养用)

空气滤芯

10

更换

冷干机

2

更换,

皮带

4

更换


(二)维修要求

1、必须保证配件为正规商品,有检验合格标识。

2、所有更换的配件必须匹配需维修的制氧机。

3、除保养耗材外,分子筛和冷干机最少质保1年。

4、维修后需对制氧机进行调试,确保制氧机正常运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一)资质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组织。

3、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营业执照有对应范围),或相关行政部门批准从事制氧机安装维修的行业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报价供应商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6、报价供应商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商务要求

1、中标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院方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障金,维修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在要求时间内未完成应急供氧和维修保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院方造成损失的院方有权要求赔偿和另选其他服务商进行维修保养。

3付款方式:维修验收后,院方自收到服务方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95%的维修款,维修验收满一年后,收到服务方开具的有效发票3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5%的维修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比办法

本次比选不设综合评分办法,价低者为中选服务商(各报名公司自备价格公章空报价表一份,现场二次报价)。

五、报名方式

1、符合要求的公司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下列方式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2、发送盖章的营业执照和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到电子邮箱报名,邮箱:assfybjy_zwk_01@163.com。

六、比选资料(按顺序装订)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机(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法人参加比选的无需委托书)。

3、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报告。

4、报价单(格式自拟,需含更换单个配件的价格和总价)。

5、投标公司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①请务必按要求及顺序装订并密封,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②逾期报名或报名后逾期提交、不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纳入比选。

七、比选方式及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人

总务科陈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30-18:00,0851-********

九、本公告未规定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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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制氧机 综合楼 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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