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的委托,江苏凯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并于2024年12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KJ-FW-**********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分为三部分:

(1)固定顾问费(包含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协助处理法律纠纷、法律培训等):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6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3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1.5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3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3万元、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2万元、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2万元;

(2)法律诉讼服务:诉讼一审0.95万元/件、诉讼二审0.55万元/件。

(3)工作量超额计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不含合同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市局超过10件,各县局区局超过5件的),超出部分按每件1000元人民币收费;公平竞争审查(市局超过150件,各县局区局超过50件的),超出部分按每件1100元人民币收费。

4.最高限价:本项目限价分为三部分:

(1)固定顾问费(包含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协助处理法律纠纷、法律培训等):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6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3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1.5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3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3万元、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2万元、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2万元;

(2)法律诉讼服务:诉讼一审0.95万元/件、诉讼二审0.55万元/件。

(3)工作量超额计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不含合同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市局超过10件,各县局区局超过5件的),超出部分按每件1000元人民币收费;公平竞争审查(市局超过150件,各县局区局超过50件的),超出部分按每件1100元人民币收费。

5.采购需求(简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拟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含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提供行政诉讼服务等法律顾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服务期限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本项目只需提供2024年1月-2024年6月中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即可,成立不满六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0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方式:网络报名;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工本费:肆佰元/份,售后不退,未报名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淮安市智慧谷B1-11楼(宁连路与枚皋路交叉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2.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3号

联系方式:胡科长、鲍科长 电话: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凯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智慧谷B1-11楼

联系方式:王媛媛 电话:159*****833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159*****8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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