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中心集成维保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云计算中心集成维保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云计算中心集成维保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云计算中心集成维保服务
预算编号: 0025-********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云计算中心集成维保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云计算中心集成维保相关服务,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内容全部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资金为预留中小微企业采购份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瞿溪路350号一楼健生招标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0:30
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瞿溪路350号一楼健生招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为电子采购项目,供应商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需的相关手续、CA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服务热/线:*****。
2.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填写正确、完整的联系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邮箱、地址、意向包等);
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
4. 投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CA证书。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标签: 集成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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