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药品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批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药品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批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4年药品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批 JSZC-******-HTMY-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2号和平大厦1809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2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TMY-G2024-0008

项目名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4年药品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批

预算金额:16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9.8万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下列所有品目标的进行投标。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

1

◆药物经皮渗透分析系统

(核心产品)

1套

60.5

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日

2

自动浸没池法溶出度试验仪

1套

38

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日

3

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3套

28.5

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日

4

显微法不溶性微粒仪

1套

19.8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5

梯度PCR仪

1套

7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6

目视评价光源箱

1套

6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注:★上述所有品目标的均不接受进口货物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货物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2号和平大厦1809室

方式:线上购买,以转账、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转账、汇款附言:项目编号_招标文件费,并将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邮箱地址:jshtzb18@sina.com 邮件标题:购买单位名称_项目编号 邮件正文:请明确拟购买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付款截图(直接贴图在正文,不要采用附件)、邮寄地址等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地址: (1)开户名: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莫愁支行(行号:310*****0153) (3)账号:***** ***** 000 1152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2号和平大厦18楼大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六个月内),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2号18楼

联系人:王梦珂、徐琳、聂敏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珂、徐琳、聂敏

电话:0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品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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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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