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方舱医院应急工程拆除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浦口区方舱医院应急工程拆除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浦口区方舱医院应急工程拆除项目 JSZC-******-NJHG-C2024-004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3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HG-C2024-0046
项目名称:浦口区方舱医院应急工程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69.******万元,其中暂列金额******.37 元(人民币),本项目按照招标控制价整体下浮进行报价(其中暂列金额不参与下浮),供应商无须详细报价,按照招标控制价整体的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折扣率(%)+暂列金额。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浦口区方舱医院应急工程拆除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项目范围内改造区域室内装修、电缆管线及相关设备保护性拆除、外运;对新建的公共卫生模块及医疗污染暂存区进行整体拆除、外运;对室外脚手架及附墙风管管道等附件拆除、部分设备保护性拆除及外运保存。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控制价。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4.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操作流程如有调整,以最新方式为准)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2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4-12-2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勘察现场或答疑:
采购人组织现场勘察及标前答疑会: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每个供应商仅接受一名授权代理人(现场勘察人员须与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一致)进行现场勘察,如超过1人,则视为供应商自愿放弃勘察现场的权利。
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30开始签到,15:00截止;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文体中心 B2 栋全民健身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工158*****379
请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上述时间、地址自行前往,过时不候,不再另行通知。未勘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e9.html">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7. 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控制价等文件,充分了解后进行报价。未下载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煜飞
电话:139*****840
标签: 应急工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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