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
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长财资产【2023】2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仔细核对,同时经资产使用部门确定,清理出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资产一批,数量2件,账面原值8680元,账面净值均为0。
现予以公示,公示五天,如有异议,可以拨打办公室电话:0731-********反映。
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2024年12月9日
标签: 分国有资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