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XYZB2024-212
项目名称: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64,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个40日历日内;2.安装调试期:到货之日起个30日历日内。
采购包2: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个40日历日内;2.安装调试期:到货之日起个30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轨运营管理与控制模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提供2023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3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非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7)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书面声明函;(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联关系说明。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城轨车辆与信号控制模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提供2023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3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非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7)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书面声明函;(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联关系说明。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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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西路12号
联系方式: 029-********
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15层1502室
联系方式:186*****636
项目联系人:赵玉萍、王晓迎
电话:186*****636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标签: 综合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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