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长顺县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长顺县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长顺县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队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名称:长顺县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
二、采购单位: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四、项目预算:5万元以内(含税费、运费等全部)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建设内容 | 规模 | 单位 | 金额(万元) |
1 | 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 | 技工岗前培训、保险(购买安全责任险)、购买沼气池(化粪池)清掏及维修设备 | 至少3名以上专业持证作业人员 | 个 | 3.5 |
2 | 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 | 遴选1家公司(合作社)组建1支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队伍,服务期一年 | 服务全县主要农作物秸秆年还田面积大于5万亩或离田利用量达到1万吨以上 | 个 | 1.5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单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经营许可;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投标材料要求
投标单位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清单、企业信用信息等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八、其他事宜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下午5:00前。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顺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中心能源科 联系人:冯吉贵 联系电话:18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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