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湿地保护规划年》
关于《清远市湿地保护规划年》
清远市林业局根据工作实际,为加强市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状况,维护生态平衡,现需采购《清远市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5年)》项目的编制服务,拟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编制服务工作,由于项目技术复杂、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服务需求时间比较紧迫,需要实行竞争性谈判选出合格第三方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上报实施计划。
一、项目名称:编写《清远市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5年)》。
二、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要
编制《清远市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5年)》:根据2024年广东省湿地保护工作要点要求,编制《清远市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5 年)》,规划主要内容是:摸清全市湿地面积,健全湿地保护制度,制定保护措施。总体目的是:确保湿地总量稳定、湿地生态功能有效提升、湿地生态空间品质得到优化。2025年.1月28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形成草案。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入支出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①提供所属期为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报价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活动的供应商。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具有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丙级或以上。
4、按规定完成报名登记手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6、供应商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
7、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编制工作,确保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保障湿地生态功能的需要,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促进湿地周边产业布局优化和升级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数量,建立完善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各级湿地管理规范化、系统化。规划文本应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逻辑严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及要求。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上午8 : 30至11 : 30,下午14 : 30至17 : 00进行递交(快递)竞价文书到清远市林业局森林防火(保护)科(地址:清城区北江二路17号清远市林业局三楼)。
六、提交报价、实施计划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下午17时。资料一式五份并密封。
七、评分时间:2024年12月25日前,地点:清远市林业局三楼森林防火(保护)科办公室。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清远市林业局
地址:清远市林业局3楼森林防火(保护)科办公室
联系人:陈文伟 联系电话:0763-*******
清远市林业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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