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平阳坑段、梅屿段、荆谷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资审公告
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平阳坑段、梅屿段、荆谷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资审公告
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 经 浙发改项字【2024】131号 文件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瑞安市境内,西起赵山渡水利枢纽下游平阳坑,东至铁路桥,由平阳坑、梅屿、荆谷、碧山、塔山至澄头、白莲等6段组成。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建筑物级别为4级,马上、河溪、渡头、浦底等4座水闸建筑物级别为3级、其余水闸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建设地址:位于瑞安市境内,西起赵山渡水利枢纽下游平阳坑,东至铁路桥,计划于 2028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瑞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瑞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瑞安市臻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平阳坑段、梅屿段、荆谷段)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平阳坑段、梅屿段、荆谷段)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安装、施工、完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具体为:
1、工程设计:包括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平阳坑段、梅屿段、荆谷段)的施工图设计(水工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工程建设专项设计等;
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等;
3、工程施工: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专项提升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4、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以及与之有关的度汛报告编制和结算资料等的整理;
5、工程移交;
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等;
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1、永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范围: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平阳坑段、梅屿段、荆谷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新建堤防9.94公里(其中平阳坑段2.54公里、梅屿段2.28公里、荆谷段5.12公里);
(2)新建水闸13座,改建水闸8座,其中马上水闸(3孔×4米)、河溪水闸(3孔×5米),新建旱闸3座;
(3)新建管理房1处、面积1100平方米,另设防汛仓库3处、总面积240平方米;
(4)平阳坑景观节点、便民服务点(二级驿站)1处,堤防景观绿化提升等。
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为实施上述永久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
3、完工验收工作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永久工程。
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现场设代及后续服务。
5、保修工作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永久工程。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或审查机构的审查及备案。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概算投资 *****.41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1.具有以下①+③项或②+③项资质,[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任务单位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4 家;须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水利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以下业绩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自2019年7月1日(含,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含有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堤防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设计业绩:自2019年7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初步设计业绩日期以初设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工程部分概算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含有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堤防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③施工业绩:自2019年7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含有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堤防工程的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
(1)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工(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③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证明材料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③、②、①的顺序解释。
(2)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初步设计业绩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业绩提供施工图审查报告),③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证明材料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③、②、①的顺序解释。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工(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③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证明材料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③、②、①的顺序解释。
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OT);建造、移交(BT)、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其他:
5.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以下业绩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自2019年7月1日(含,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含有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堤防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设计业绩:自2019年7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初步设计业绩日期以初设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工程部分概算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含有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堤防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③施工业绩:自2019年7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含有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堤防工程的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
(1)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工(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③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证明材料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③与①②业绩证明材料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初步设计业绩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业绩提供施工图审查报告),③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证明材料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③、②、①的顺序解释。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信息必须与①、③材料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工(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③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证明材料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③与①②业绩证明材料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 3 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
(1)投标人未被瑞安市发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公布的关键岗位人员监测结果给予“红牌”警告且在公示期内的(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为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水利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拟派施工人员(指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3)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平台上发布。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4.开标地址: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瑞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安市臻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瑞安市滨江大道368号气象防汛大楼11楼 | 地 址: | 瑞安市财税大楼7楼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沈女士 | 联 系 人: | 林芳、吴丽婷 |
电 话: | 0577-******** | 电 话: | |
传 真: | / | 传 真: | 0577-********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qq.com |
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置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人员、证书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招标公告 | |
2 | 设计负责人 | 1 | 同招标公告 | |
3 | 施工负责人 | 1 | 同招标公告 | |
4 | 施工技术 负责人 | 1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
5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3 | 同招标公告 | |
6 | 安全员 | 1 | 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
7 | 施工员 | 1 | ||
8 | 质检员 | 1 |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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