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肺功能测试系统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某部肺功能测试系统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肺功能测试系统(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2: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申领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预算金额 ¥1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经理、卓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183*****691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助理010-********
代理机构名称 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经理、卓经理183*****691
附件:
附件1 申领信息表.xls
附件2 (肺功能测试系统(二次)-2023-JY05-W1004)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肺功能测试系统(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Y05-W1004

项目名称:肺功能测试系统(二次)

预算金额:1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采购编码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肺功能测试系统

A******

详见第六章

1

自采购单位通知送货之日起 6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单位通知送货之日起 6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报价企业若为生产企业,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3.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申领

方式:1.本(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送方式。 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的招标公告项下下载《申领信息表》并填写完成后发送至GJZB2024@126.com(注: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领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GJZB2024@126.com;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8.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的证明。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张助理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方式:胡经理、卓经理183*****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经理、卓经理

电 话:  183*****6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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