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保5-3号、马保18-2号推荐传统风貌建筑落架工程
马保5-3号、马保18-2号推荐传统风貌建筑落架工程
致:福建鑫东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森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保5-3号、马保18-2号推荐传统风貌建筑落架工程已由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专题会议纪要〔2024〕3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航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2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其中马保5-3号,建筑面积748.64平方米;马保18-2号,建筑面积565.24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马保5-3号、马保18-2号推荐传统风貌建筑落架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件编号及清单文本编制、搬运方案编制、拆除施工、搬运、对木构件存放点围挡、安装监控设备及配备消防设备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200~8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4)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本项目采用非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 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福建航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806号汇创名居二期43栋01单元)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航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806号汇创名居二期43栋01单元)递交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2月17日17:30前携带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前往福建航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806号汇创名居二期43栋01单元)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书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26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谢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航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806号汇创名居二期43栋01单元,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杨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1-********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姓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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