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人防防护设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人防防护设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人防防护设备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苏发改基础发【2021】1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宁扬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人防防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4.2通过ISO9000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
3.4.3具有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人防工程业绩(业绩须已完工,并提供完工证明材料);
3.4.4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批准生产品种必须含有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标签: 人防防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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