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活动影像资料留存、宣传片拍摄项目公告

日常活动影像资料留存、宣传片拍摄项目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宣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现对医院日常活动影像资料留存、宣传片拍摄项目进行公开竞价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丹阳市妇幼保健院日常活动影像资料留存、宣传片拍摄服务

1.2 项目内容:

1.2.1 每年拍摄制作医院宣传片不少于6部,具体数量和时长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

1.2.2 根据医院需要,提供视频拍摄创作技术支持,随时跟踪拍摄医院工作、活动场景,创作拍摄多种形式的视频短片、视频纪录片、视频专题片等,并进行专业存档。

1.3 服务期:2年(2年合作期满,如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

1.4 预算:*****元/年。


二、资质要求

2.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2.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2.3.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

2.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3.1 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报价表;

3.4 承诺函;

3.5 丹阳市妇幼保健院视频服务方案;

3.6 提供2套(主题宣传片+动画科普)投标人具有代表性的相关项目优秀作品,以U盘的形式;

3.7 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资质证明材料;

3.8 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四副共五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提交资料须密封完好且外封袋盖有骑缝章。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医院有权拒绝签收。逾期递交的报名资料或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谈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具体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4.2 报名地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行政综合楼三楼宣教科(现阶段只接受线下报名);

4.3 联系人:徐女士;

4.4 联系电话: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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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片拍摄 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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