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交通事故处理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处理无人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无人机

采购单位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4: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预算金额 ¥6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2-*******
采购单位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1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先生/075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工/0752-*******

项目概况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处理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

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处理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1.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方式:现场报名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加盖公章、签字或印鉴)。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178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杨工/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7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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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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