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长丰县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FSW-2024-SJF-048
2.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毁修复工程补充项目
3.项目单位:长丰县水务局
4.采购方式:平均值竞价
5.项目发包最高限价:19万元
6.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7.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16日
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前往水湖镇北部综合楼长丰县水务局533办公室现场报名登记,于2024年12月16下午16:30前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社保证明、报价单等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报名处。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16∶30
地点:水湖镇北部综合楼长丰县水务局会议室
联系人:徐工 电话:********
五、其它事项说明
答疑时间同报名时间,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长丰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平均值竞价方式为所有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对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再次进行算术平均得出二次平均值,按照投标报价和二次平均值偏差绝对值最小的原则选择成交企业。绝对值相同的,选择负偏差报价企业;报价相同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企业。
附件: 工程量清单.docx
长丰县水务局
2024年12月12日
标签: 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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