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王五镇光村村委会妙山江南侧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种植管护合作招商公告
儋州市王五镇光村村委会妙山江南侧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种植管护合作招商公告
儋州乡投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儋州市王五镇光村村委会妙山江南侧旱改水土地
整治项目种植管护合作招商公告
儋州市王五镇光村村委会妙山江南侧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是由我司投资建设的土地整治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拟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选取合适的种植管护合作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位置
地块位于儋州市王五镇光村村委会妙山江南侧,距离315省道约1公里,距离G9813万洋高速公路王五镇出口约7公里,距离王五镇行政中心约3公里,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
(二)项目面积
土地总面积为1618.31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供地为准)。
(三)配套现状
该地块外部交通便捷,东侧紧挨妙山江水库,上游为王五镇石马岭水库,水源较为保证。配套变压器三台,泵房3座,其中1号泵房水泵为11KW、2号、3号泵房水泵为75KW,水泵各配一备一用。
二、合作模式
(一)我司以土地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参与合作,我司不参与种植管理工作,我司不承担种植、管理和销售的任何费用。
(二)合作方为种植、管理、产品销售的具体责任主体,合作方自负盈亏。
(三)合作方进场前向我司一次性支付固定收益。
三、相关约定
(一)1618.31亩地块中土地性质为水田的地块必须每年种植一季水稻并管理至收成(如合作期为半年,合作期内种植农作物必须为水稻),其余时间合作方可结合土地性质及现状条件自行选择种植品种。
合作方不得种植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的农作物。
(三)合作方须进场前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合作年限×750元/亩/年×1618.31亩×10%)。如合作方履行水田每年种植一季水稻并管理至收成采收的约定(如合作期为半年,合作期内种植农作物为水稻),缴纳的保证金在合作方退出时退回,否则不退回。
四、招商方式
拟通过公开方式招商,对比多家意向合作方(至少有1个)的合作方案,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优选出合作方对上述1618.31亩地块进行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种植。
我司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儋州乡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商公告,公告期10天。公告期间意向方可联系公司先实地考察,了解地块的位置、现状等信息,确定投资意向后,再提交报名材料。
五、合作方案内容
意向方提供的合作方案需包含合作年限、种植计划、固定收益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其中:
合作年限:半年至3年。低于半年、高于三年无效。
种植计划:包含种植作物名称及种植时间。
固定收益:由意向方报价。
支付方式:进场前一次性支付。
六、合作方资格条件及报名材料要求
合作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独立法人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
(一)合作方为自然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信用,不属于征信失信人员。
2.有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种植经验。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征信证明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2.合作方案。
3.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种植的现场照片,照片中须有本人出镜,或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的种植协议至少1份。
(二)合作方为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
2.具备良好信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完善,经营场所稳定,不属于异常名录企业和黑名单企业。
3.企业经营范围应适合于本项目,其中应包括农产品种植、生产、销售等经营内容。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合作方案。
4.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种植的现场照片,照片中须有本人出镜,或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的种植协议至少1份。
注:以上所有资料统一签章,一式三份并胶装密封,派员亲自送到或邮寄至报名地点,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七、联系方式
招 商 人:儋州乡投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北部湾大道怡心花园C18栋商铺一楼14号
电 话:133*****29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儋州乡投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儋州乡投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儋州市王五镇光村村委会妙山江南侧旱改水土地
整治项目种植管护合作招商公告
儋州市王五镇光村村委会妙山江南侧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是由我司投资建设的土地整治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拟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选取合适的种植管护合作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位置
地块位于儋州市王五镇光村村委会妙山江南侧,距离315省道约1公里,距离G9813万洋高速公路王五镇出口约7公里,距离王五镇行政中心约3公里,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
(二)项目面积
土地总面积为1618.31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供地为准)。
(三)配套现状
该地块外部交通便捷,东侧紧挨妙山江水库,上游为王五镇石马岭水库,水源较为保证。配套变压器三台,泵房3座,其中1号泵房水泵为11KW、2号、3号泵房水泵为75KW,水泵各配一备一用。
二、合作模式
(一)我司以土地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参与合作,我司不参与种植管理工作,我司不承担种植、管理和销售的任何费用。
(二)合作方为种植、管理、产品销售的具体责任主体,合作方自负盈亏。
(三)合作方进场前向我司一次性支付固定收益。
三、相关约定
(一)1618.31亩地块中土地性质为水田的地块必须每年种植一季水稻并管理至收成(如合作期为半年,合作期内种植农作物必须为水稻),其余时间合作方可结合土地性质及现状条件自行选择种植品种。
合作方不得种植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的农作物。
(三)合作方须进场前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合作年限×750元/亩/年×1618.31亩×10%)。如合作方履行水田每年种植一季水稻并管理至收成采收的约定(如合作期为半年,合作期内种植农作物为水稻),缴纳的保证金在合作方退出时退回,否则不退回。
四、招商方式
拟通过公开方式招商,对比多家意向合作方(至少有1个)的合作方案,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优选出合作方对上述1618.31亩地块进行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种植。
我司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儋州乡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商公告,公告期10天。公告期间意向方可联系公司先实地考察,了解地块的位置、现状等信息,确定投资意向后,再提交报名材料。
五、合作方案内容
意向方提供的合作方案需包含合作年限、种植计划、固定收益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其中:
合作年限:半年至3年。低于半年、高于三年无效。
种植计划:包含种植作物名称及种植时间。
固定收益:由意向方报价。
支付方式:进场前一次性支付。
六、合作方资格条件及报名材料要求
合作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独立法人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
(一)合作方为自然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信用,不属于征信失信人员。
2.有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种植经验。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征信证明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2.合作方案。
3.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种植的现场照片,照片中须有本人出镜,或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的种植协议至少1份。
(二)合作方为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
2.具备良好信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完善,经营场所稳定,不属于异常名录企业和黑名单企业。
3.企业经营范围应适合于本项目,其中应包括农产品种植、生产、销售等经营内容。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合作方案。
4.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种植的现场照片,照片中须有本人出镜,或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的种植协议至少1份。
注:以上所有资料统一签章,一式三份并胶装密封,派员亲自送到或邮寄至报名地点,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七、联系方式
招 商 人:儋州乡投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北部湾大道怡心花园C18栋商铺一楼14号
电 话:133*****29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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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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