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灯箱光源改造比选公告
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灯箱光源改造比选公告
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灯箱光源改造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湖北空港首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武汉T3航站楼部分灯箱媒体光源改造项目。项目采购人为湖北空港首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媒体部。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以下简称“比选”)。
2.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2.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3处灯箱媒体光源改造,确保灯箱媒体运行安全平稳且广告发布效果良好。
2.2项目范围
本项目范围位于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三层东西两侧玻璃隔断及国航指廊商铺顶。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预计总体施工工期30天。(按合同实际签订日期起算)。
2.4项目需求
本次改造的媒体总面积为86.01㎡。媒体分别位于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三层东西两侧玻璃隔断各1处及国航指廊商铺顶1处,共三个灯箱媒体。媒体形式均为:LED光源灯箱媒体。(详见光源改造媒体信息表)
光源改造媒体信息表
媒体区域 | 媒体编号 | 媒体形式 | 媒体数量 (单位:个) | 媒体规格(长*宽) (单位:米) | 媒体面积 (单位:㎡) |
三层国际到达区 | HBWUH-33J-D003 | 灯箱 | 1 | 9.39*3 | 28.17 |
HBWUH-33J-D004 | 1 | 9.28*3 | 27.84 | ||
二层混流区 | HBWUH-32N-D062 | 1 | 10*3 | 30 | |
合计 | 3 | ----- | 86.01 |
2.5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拾叁万玖仟玖佰捌拾贰元整(******.00),光源改造媒体单价 1627.50 元/㎡,包括光源、安装、拆卸、运输、调试、人工、搬运等所有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 2 年(含)以上,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实体。
3.2参选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或者其他工程类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2 年、202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3.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须三年内未出现任何安全事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3.5参选人须具有制作广告灯箱的经验,需提供1份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间独立承担过中标金额 50 万及以上公共场所(基础设施)灯箱媒体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协议书有关键页:首页、签字页、明确时间页及金额页即可)。参选人须提供由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提供相关关联公司的合同证明采购方不予认可。参选人须提供施工项目合格验收证明资料。
3.6参选人拟派人员数量为2人(含2人)以上,拟派人员须具备电工、高空作业专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参选人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与特种作业证件相符,否则一经发现停止施工,情节严重者扣除合同款(提供拟派人员电工证、高空作业证复印件)。
3.7参选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方需提供光源质保承诺书,要求光源部分最低质保期为五年(质保部分缺失将无资格进行参选)。
3.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显示无违规违法行为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正常运营(须提供查询截图)。
3.9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比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3.11能响应采购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4.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至2024年12月16日17:00。
发布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5.资格审查
5.1参选意向方需依照“参选人资格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审核资料需提交纸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提交以上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5.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17时
递交地点:武汉天河机场综合楼B607。
5.3比选公告发出后,采购人对参选意向方所提交的参选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递交截止后24小时之内通知参选意向方(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顺延)。
6.比选方案的发放
采购人将盖有公章(含骑缝章)的比选方案电子版发放给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意向方,要求参选意向方填写“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7.现场踏勘
7.1集合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时
7.2集合地点: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
7.3现场踏勘要求:2024年12月13日10时前提供踏勘人员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如未按时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踏勘),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8.参选文件的递交
8.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6日17时,地点:武汉天河机场综合楼B606-1。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3参选文件均需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以下资料需在密封文件外单独提供:
(1)参选方的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8.4 采购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8.5 此次比选会将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9.样品递交
参选方参加比选会须提供灯箱样品,样品请于2024年12月23日10时送至武汉天河机场综合楼B607(具体要求见附件4:投标样品及数据测量方法要求)。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鑫刚
联系电话:186*****067
地址:武汉天河机场综合楼B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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