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区域公司2025年度药剂聚合氯化铝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皖南区域公司2025年度药剂聚合氯化铝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8c4770b6-0bde-4b92-8089-febcaf****** 2024-12-13 皖南区域公司2025年度药剂(聚合氯化铝)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2024-12-13 15:34:02

皖南区域公司2025年度药剂(聚合氯化铝)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务运营事业部皖南区域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皖南区域公司2025年度药剂(聚合氯化铝)询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9*****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务运营事业部皖南区域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2024年预算
(二)项目概况:\。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聚合氯化铝(液体,氧化铝含量≥10%)药剂采购,预估年用量约7021吨(其中东至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605吨、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479吨、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171吨、郎溪国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1766吨)。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日以各项目公司实际签订为准)。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东至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郎溪国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聚合氯化铝制造商: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聚合氯化铝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证明。 (2)供应商为聚合氯化铝代理商: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聚合氯化铝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聚合氯化铝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聚合氯化铝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证明。 2.财务要求: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所投产品(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聚合氯化铝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供应商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响应文件中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供应商不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可将聚合氯化铝运输工作进行委托,相关分包(委托)合同在合同签署时向甲方进行备案,并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①拟受托人(运输单位)道路运输许可证;②拟受托人(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聚合氯化铝运输工作承诺书。 (4)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货物产品性能、质量均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人要求”。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取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最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个工作日前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给采购组织人进行小试,小试结果合格(试验出水总磷≤0.30mg/L)方可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同时合格后的小试结果作为评分依据之一。采购组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药剂小试工作,小试过程及小试结果欢迎潜在响应供应商现场监督,具体事项可联系采购组织人的联系人:陶论 152*****611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 到 2024年12月20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0时0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020*****192********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务运营事业部皖南区域分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镜街26楼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B座
联系人:陶论 联系人:马一鸣
电话:152*****611 电话:010-********
邮箱:taolun2023@126.com 邮箱:mayiming@cweme.com
马一鸣 签于 2024/12/13 14:23:13
陶论 签于 2024/12/13 15:25:23
附件:采购公告.pdf
项目概况
  •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2-20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1-10 10:00:00
公告内容
附件:采购公告.pdf

皖南区域公司2025年度药剂(聚合氯化铝)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务运营事业部皖南区域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皖南区域公司2025年度药剂(聚合氯化铝)询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9*****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务运营事业部皖南区域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2024年预算
(二)项目概况:\。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聚合氯化铝(液体,氧化铝含量≥10%)药剂采购,预估年用量约7021吨(其中东至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605吨、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479吨、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171吨、郎溪国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1766吨)。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日以各项目公司实际签订为准)。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东至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郎溪国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聚合氯化铝制造商: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聚合氯化铝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证明。 (2)供应商为聚合氯化铝代理商: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聚合氯化铝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聚合氯化铝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聚合氯化铝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证明。 2.财务要求: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所投产品(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聚合氯化铝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供应商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响应文件中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供应商不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可将聚合氯化铝运输工作进行委托,相关分包(委托)合同在合同签署时向甲方进行备案,并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①拟受托人(运输单位)道路运输许可证;②拟受托人(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聚合氯化铝运输工作承诺书。 (4)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货物产品性能、质量均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人要求”。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取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最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个工作日前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给采购组织人进行小试,小试结果合格(试验出水总磷≤0.30mg/L)方可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同时合格后的小试结果作为评分依据之一。采购组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药剂小试工作,小试过程及小试结果欢迎潜在响应供应商现场监督,具体事项可联系采购组织人的联系人:陶论 152*****611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 到 2024年12月20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0时0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020*****192********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务运营事业部皖南区域分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镜街26楼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B座
联系人:陶论 联系人:马一鸣
电话:152*****611 电话:010-********
邮箱:taolun2023@126.com 邮箱:mayiming@cweme.com
马一鸣 签于 2024/12/13 14:23:13
陶论 签于 2024/12/13 15:25:23
附件:采购公告.pdf
,安徽,芜湖市,镜湖区,北京市,石景山区,芜湖,05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聚合氯化铝 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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