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公司-第五环氧氯丙烷绿色循环经济汽车吊询比租赁- 招标公告

十六公司-第五环氧氯丙烷绿色循环经济汽车吊询比租赁- 招标公告

十六公司-第五分公司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环氧氯丙烷绿色循环经济项目汽车吊询比租赁-询比价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3×7.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绿色循环经济项目

(一期)主装置及周边配套和辅助设施施工

起重机询价租赁公告

(租赁编号:SLHJ-5GS-HWHYLBW-QCDZL077)

1. 租赁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3×7.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绿色循环经济项目(一期)主装置及周边配套和辅助设施施工(租赁编号:SLHJ-5GS-HWHYLBW-QCDZL077)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租赁主要施工机械详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租赁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价租赁。

2. 租赁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租赁法》(主席令第68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租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5年658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政府租赁非招标租赁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租赁内容

3.1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3×7.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绿色循环经济项目(一期)主装置及周边配套和辅助设施施工。

3.2项目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

3.3工程范围:3×7.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绿色循环经济项目(一期)主装置及周边配套和辅助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环氧氯丙烷主装置一米范围内除土建合同外的所有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装卸站土建及其他所有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外管廊管道配管,与施工界区交接处由后施工完成方负责碰头),包含钢结构(如装置框架、内管廊等)、工艺(如装置区工艺管线等)、设备安装(如塔器、容器、成套设备等)、电气(如动力、照明、接地等)、自控(如操作柱、仪表元器件等)、消防(如消防管道等)、给排水(如循环水、自来水、污水等,不包含已招标的土建合同和地管合同范围)、防腐保温(如管道防腐、保温,设备保温等)等专业,详细工程量界定以施工图纸及现场交底为准。发放图纸内钢结构、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给排水等专业的设备材料(由招标方租赁的除外)的租赁、制作、安装、调试,由投标方负责,卸车及二次倒运在投标方工作范围内。喷嘴、塔内件、内插管及填料等满足设备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内件及填料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安装。

3.2租赁内容

详细清单及询价租赁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二。

4.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5. 询价租赁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本次询价租赁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询价租赁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申请人请在询价租赁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

5.2.3下载询价租赁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13日14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4时00分前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 获取电子版询价租赁文件。(1、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6.响应保证金

是否要求申请人递交响应保证金:否。

7.响应文件的递交

线上投标,线上开标。

7.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4:00分,开启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4:00分。

7.2响应文件的递交: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响应文件(PDF版)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租赁人将其作弃标处理。(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开启地点: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启),申请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4届时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租赁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询价租赁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00分前,澄清联系人:胡琪琪。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租赁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 联系方式

租赁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

邮编:******

联 系 人:胡琪琪

电话:139*****992

邮箱:*********@qq.com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一、设备租赁标段(包)划分表

租赁编号:SLHJ-5GS-HWHYLBW-QCDZL077

设备租赁标段(包)划分表

标段(包)名称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履约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十六公司-第五分公司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环氧氯丙烷绿色循环经济项目汽车吊询比租赁-标段包01

1

汽车吊

25T

50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新区董家口经济区

0

0

30天/月(国六车)

2

汽车吊

50T

50

0

0

30天/月(国六车)

3

汽车吊

25T

台班

1500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4

汽车吊

50T

台班

300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5

汽车吊

80T

台班

60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6

汽车吊

100T

台班

60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7

汽车吊

130T

台班

60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8

汽车吊

160T

台班

60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9

汽车吊

200T

台班

30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10

汽车吊

260T

台班

30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1

汽车吊

300T

台班

30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12

汽车吊

400T

台班

30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13

汽车吊

500T

台班

15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14

汽车吊

650T

台班

15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15

平板车

13m

台班

900

0

0

9小时/台班(国六车)

附件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租赁汽车吊租赁经验的服务商;

2、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出租设备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等相关部门的年检、上线检测报告;具有与所需出租设备服务能力、能满足现场的使用需求;

4、租赁业绩要求:有近三年石油化工项目或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租赁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6、人员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电气、焊接、检测等专业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且具备与特种设备运输相关的丰富经验。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设备设施:拥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特种设备运输车辆,车辆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具备必要的维修和维护设备,确保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8、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产品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和售后服务等。制定并实施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9、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特种设备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事故处理程序等。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0、场地和仓库:拥有符合要求的场地和仓库,用于停放和存储特种设备运输车辆及配件。

11、法律法规遵守: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运输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安全法》、《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察规定》等。

12、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13、信誉和业绩: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市场业绩,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

14、其他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规定,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的资质要求。 15、服务商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青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循环 丙烷 环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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