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机库工艺设备第二批采购机库中频电源设备、机库机坞设备、机库维修及通用设备

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机库工艺设备第二批采购机库中频电源设备、机库机坞设备、机库维修及通用设备

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机库工艺设备(第二批)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类别:其他工程-设备采购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机库工艺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铁航字【2023】12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100%,其中财政资金25%和自筹资金75%;本项目预算资金1978.15万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机库工艺设备(第二批)采购

项目编号:A150*****241********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机库中频电源设备

预算金额:200.50万元

招标内容:400Hz中频电源4台、压降补偿器6路、配电柜1台,详见采购货物清单。

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天内到货

交货地点:呼和浩特新机场维修机库

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

第二标段:机库机坞设备

预算金额:660.00万元

招标内容:窄体维修机位D检机坞1套,包括:机头坞2台、机身坞8台

大翼平台4台、尾坞(含垂尾,平尾区域)2台和机背梯6台,详见采购货物清单。

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天内到货

交货地点:呼和浩特新机场维修机库

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

第三标段:机库维修及通用设备

预算金额:1117.65万元

招标内容:登机梯、氧气灌充架和氧气增压泵(组合成移动式飞机充氧车形式)、发动机吊装托架、普通货架、危险品存放柜、板件存放柜、地老虎、气瓶运输架、立式冷藏柜、吸尘器、地毯锁边机、电动缝纫机、飞机厨房托架、油箱侧漏设备、轮毂螺栓力矩机、轮毂专用自动涡流探伤仪、烤箱、注塑机、力矩扳手校验台、气压表检测仪、电瓶式洗地机、气泵(含气罐),机身千斤顶(C919)、机身千斤顶(ARJ21)、机轮轴千斤顶、机身千斤顶(B737)和机身千斤顶(A320)等,详见采购货物清单。

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天内到货

交货地点:呼和浩特新机场维修机库

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第一标段:

(1)400Hz中频电源产品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已通告的设备(提供许可证或合格证或官方通告截图的扫描件);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400Hz中频电源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供货确认书或经销授权书或产品授权书(拟供货物如为国外产品可提供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供货确认书或经销授权书或产品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第二标段: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所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供货确认书或经销授权书或产品授权书(拟供货物如为国外产品可提供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供货确认书或经销授权书或产品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3第三标段: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包括不限于:登机梯、发动机吊装托架和各类千斤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供货确认书或经销授权书或产品授权书(拟供货物如为国外产品可提供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供货确认书或经销授权书或产品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2023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

3.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5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 技术支持电话:051*****8511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20日。

4.4 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3.2章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9时30分。

5.2 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3.2章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 其他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19层

联系人:高宏 、刘书伟、吴谨旭、冀果果

电话:0471-*******

邮箱:gaoh2018@qq.com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艺设备 通用设备 电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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