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重点社交平台开展辽宁文旅推介竞争性磋商公告

在海外重点社交平台开展辽宁文旅推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在海外重点社交平台开展辽宁文旅推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13

项目概况

在海外重点社交平台开展辽宁文旅推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在海外重点社交平台开展辽宁文旅推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2024-2025年度辽宁省文旅海外Facebook(脸书)、Twitter(推特)、Instagram(照片墙)、YouTube(油管)、TikTok(抖音海外版)5个平台运维。包括:宣传策划、页面设计、文字编辑、英文翻译、图文制作、上传发布、技术维护、内容的日常更新等五个账号推广策略制定执行及海外千家英文媒体矩阵发布等战略合作。

(1)脸书推特照片墙三个平台全年的内容制作、翻译、校对;发布精准帖文每周10条,每月40条以上,三个平台每月共120条。合作期限内进行4次页面海报设计更新(包括不限于版式、封面及用户照片、海报等)。

(2)YouTube和Tiktok两视频平台每月发布视频8条,四个月共计32条。动画设计1次,包括不限于中国传统节假日结合地方特色设计或LOGO设计等。合作期限内视频总播放量不少于100万次,每月持续更新。

(3)以项目合同生效之日数据为基数,项目周期完成之日数据为最终数据,“发现辽宁”境外新媒体账号总粉丝量计划增长17万;安排专人对境外新媒体账号的页面粉丝互动进行维护,24小时内回复粉丝评论和提问,回复率不低于97%,合作期限内辽宁文旅境外新媒体平台总阅读量达到3000万次。

(4)每月出具月度报告,对各平台内容发布数据、粉丝增长、互动效果反馈等情况进行总结,提供项目总结报告。

(5)提供在海外英文媒体矩阵宣推发布辽宁文旅新闻服务,总发布媒体不低于两千家,总阅读量过1亿次,并将所发布稿件及稿件链接和截屏形成报告。

(6)配合参加海外推介宣传活动

1. 活动参与:需积极响应配合采购人组织的海外推介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展览、线上线下文化交流、社交媒体话题挑战等,以展现辽宁的多元文化与经济发展成就。

2. 内容策划: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与信息,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吸引力,有效提升辽宁在国际社交媒体上的品牌形象。

(7)回辽过年宣传活动

1. 主题策划:需围绕“回辽过年”这一主题,策划并实施一系列富有创意的宣传活动,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讲述辽宁的春节故事,传递家乡情怀与节日氛围。

2. 互动推广:利用社交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如问答、投票等,吸引海外辽宁籍人士及国际友人的参与,增强活动的互动性和传播力。

(8)红山文化主题宣传

1. 内容严谨性:在宣传红山文化时,必须严格遵守历史文化传承的原则,确保所有宣传内容基于准确的历史资料与研究成果,不得有任何误导性或错误的信息。

2. 深度挖掘:应深入挖掘红山文化的独特魅力,包括但不限于其起源、发展、艺术特色及在现代社会的传承与影响,通过高质量的内容创作,提升海外受众对红山文化的认知与兴趣。

3. 形式创新:鼓励采用新颖多样的宣传形式,使红山文化以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呈现给全球观众。

4. 版权保护:在宣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使用的所有图片、文字、视频等素材均获得合法授权,避免侵犯红山文化及相关知识产权。

(9)每月进行相应的选题沟通。

合同履行期限:无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采购文件要求的介质存储方式形式单独密封统一递交至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进行报价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报价解密需在45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50-1号(10门)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wy2018@163.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国帏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推介 文旅 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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