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湿地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邀请招标-招标公告
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湿地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邀请招标-招标公告
中山市翠亨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湿地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HCZ******-02】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发标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截标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10:00,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湿地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CHCZ******-02
三、 项目内容: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湿地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详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四、 预算总金额:¥13,200,000.00元(大写:壹仟叁佰贰拾万元),
劳务派遣管理费最高限价:¥150元/人/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总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 服务期限:拟定为2025年1月1日(具体以甲方进场确认单时间为准)-2026年12月31日(1年+剩余时间)。
六、 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填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应按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填写);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填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提供声明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填写);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提供声明。);
⑦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发标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内),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
3.其它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必须由国家或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并在投标及合同执行期间保持有效状态。(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00;
2.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00;
3. 开标地点: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创新中心厂房B3栋3楼301室。
十、 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翠亨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0760-********
中山市翠亨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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