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入口升降柱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车辆出入口升降柱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车辆出入口升降柱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3

一、招标条件

本车辆出入口升降柱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采购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xc—********

2.项目名称:车辆出入口升降柱项目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万元

5.最高限价:19万元,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采购电动升降桩13个,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 合同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服务。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

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或线下获取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取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文件费缴纳付款凭证,文件费支付宝收取账户:137*****360(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简称)

文件工本费:100/套,售不后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

磋商文件相应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未按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六、开启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

8.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如有需要,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如供应商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介质,须为纸质正本响应文件签章后的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均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如未按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8.3发布媒介: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若有关本次招标公告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8.4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公园北路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汇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

联系方式:刘工 177*****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77*****9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降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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