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区金星镇金星村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南票区金星镇金星村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南票区金星镇金星村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南票区金星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票区金星镇金星村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工程地点:南票区金星镇金星村
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4、投标保证金:1万元
5、要求工期: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建井、泵房及铺设输水管路等。
三、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同时应查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情况(包括信用等级、信用动态评价得分和失信扣分情况),在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前,打印相关凭证,经企业注册地市级试点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中直及省外注册企业由省水利协会核实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注:此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资质二级及以上)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格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6)同类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七.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南票区金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票区金星镇
联系人:张鹏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
联系人:娄向生
联系电话:****-*******
标签: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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