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市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城市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城市综合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
行政区域 大庆高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6: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预算金额 ¥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冬影
项目联系电话 0459-*******
采购单位 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新街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59-*******
代理机构名称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59-*******
附件:
附件1 其他说明.pdf
附件2 附件一.pdf
项目概况

2025年城市综合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CS]********

项目名称:2025年城市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市综合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综合整治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市综合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磋商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市辖区大庆市政府4楼开标七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二、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新街33号

联系方式:0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冬影

电 话:0459-*******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大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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