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行车诱导系统及AI语音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智能行车诱导系统及AI语音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山东奥邦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SDAB*******LFJJ-智能行车诱导系统及AI语音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奥邦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SDAB*******LFJJ-智能行车诱导系统及AI语音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履约货物类
3、采购方:山东奥邦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4、采购预算:102万元
5、项目概况: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路线起于日照市东港区两城镇北沈海高速号K698+014 处向南跨越两城大道,下穿国道 G204 后,经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止于山东省与江苏省分界处 K759+671.375,路线全长约 61.657 公里。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全线设置互通立交 9处(枢纽互通 4 处、一般互通5处;新增互通3处,改扩建6处);服务区1处(日照服务区)、匝道收费站5处(利旧1处:岚山收费站,改建1处:日照北收费站,迁建1处:日照南收费站,新建2处:河山收费站、虎山收费站)、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原址利用)、养护工区1处(日照南养护工区)。
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高速交警智能设施重建工程项目智能行车诱导系统供货、指导安装、调试、运维、售后服务等及AI语音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供货、安装、调试、运维、售后服务等。
7、直接委托采购理由:
(1)智能行车诱导系统需接入原路段恶劣天气管控平台,该平台为杰瑞研发,应业主要求,与原路段品牌保持一致,考虑设备的匹配性、兼容性、稳定性,由供应商供货。
(2)受地域限制,AI语音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由供应商研发定制。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制造、生产、加工所采购货品及开展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具有拟采设备的相关代理或销售资格。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承担过类似业绩。
3、供应商需财务状况良好,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6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奥邦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智能交通产业园
3、联系人:张经理
4、电话:0531-********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