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16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机场16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机场16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对“深圳机场16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 ”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投标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16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T-ZB********-001
三、项目需求概述:
本项目计划采购16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最大牵引力≥30KN。其中,深圳市深畅航空货运有限公司采购8台,深圳市机场地面服务公司采购8台。投标人针对两家需求单位应提供同型号行李牵引车。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纯电动行李牵引车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材料:若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若为销售代理商,提供拟投纯电动行李牵引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拟投同型号纯电动行李牵引车必须具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公布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证明文件:须提供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该检验机构的截图(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或其制造商近年来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投标人及制造商之间的合同不算作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1台及以上拟投同型号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销售;
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品牌、型号、销售数量(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的,可以补充提供显示货物名称型号的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采购失信供应商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通过深圳阳光采购平台(www.szygcgpt.com)获取,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采购公告,具体操作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相关说明。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
3.投标截止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于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开标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如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平台拒绝。
5.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
须至少于开标时间前1天转账至指定账户,并通过平台审核。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的,需在转账时注明项目编号(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编号),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中转出。
(一)中信银行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
(二)民生银行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
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熊工/麦工 联系电话:0755-********/136*****007
商务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55-******** 电子邮箱:*********@qq.com
对获取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与深圳阳光采购平台联系(客服电话0755-********,转接依次按5,按1);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商务/技术联系人联系。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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