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航测系统招标公告

无人机航测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

无人机航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HJ1611-BD-3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无人机航测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无人机航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无人机航测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估算价:88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并进行现场安装培训、功能演示。

招标范围:无人机航测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厂商或经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

3.2 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供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书;

3.4 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

3.5 代理商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6 若厂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货物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超过一家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7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未报名企业且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

注:本次招标设备为国内产品。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请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至11:30,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书、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材料、代理商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原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国际俱乐部四楼(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天鹅西路199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305号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韩梦恬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航测系统 无人机 地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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