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许昌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号“许昌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ZFCG-G*******号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许昌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许昌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117.159.53.1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许财招标采购-2024-158
2、项目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许昌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FCG-G*******号 | 第一标段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技术要求,开展2023年度许昌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识别本地排放源构成、确定排放源名录、确定排放量计算方法、并采用多种方法对数据进行审核、建立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1km×1km分辨率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网格化清单。为空气质量管理提供精准的大气污染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支撑。排放源包括6类: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排放物质包括14种:10种大气污染物核算物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氨、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黑碳、有机碳)、4种温室气体核算物质(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和氢氟碳化物)。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 2025年1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117.159.53.11:*****/)的“投标人”入口登录后免费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免费下载获取。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三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三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服务指南”栏目下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512-********、0374-*******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许昌市魏都区龙兴路创业中心
联系人:张译文
联系方式:156*****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
联系人: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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