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东溪河长安灌渠水质提升与农业面源防控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陆丰市东溪河长安灌渠水质提升与农业面源防控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陆丰市东溪河长安灌渠水质提升与农业面源防控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陆丰市东溪河长安灌渠水质提升与农业面源防控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陆丰市东溪河长安灌渠水质提升与农业面源防控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陆丰市潭西镇 | |||
资金来源 | 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将根据市政府有关决定,视本级财力状况统筹安排。 | 资金来源构成 | 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将根据市政府有关决定,视本级财力状况统筹安排。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新增生态沟渠1600m和生态塘面积共计9850㎡;2.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水质净化湿地*****㎡、漂浮湿地3900㎡、湿地植物一批。3.水动力提升工程:推流器10座、增氧机5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1.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新增生态沟渠1600米和生态塘面积共计9850㎡;2.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水质净化湿地*****㎡、漂浮湿地3900㎡、湿地植物一批。3.水动力提升工程:推流器10座、增氧机5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7,2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提供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财务状况良好)。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含网址)。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同时应附相关证书、身份证、开标当月之前(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若是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反聘合同复印件)。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 12月 13日 18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01月 07日 10时 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01月 07日 10时 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01月 07日 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如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 |||
招标人 |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陆丰市乡村振兴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龙湖路产业园区邻里中心11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066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赓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陆丰市东海街道桥西中路西盛源苑二楼之一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卓先生 | 联系电话 | 184*****605 | |
招标监督机构 |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066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12月27日10:00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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