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5年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深圳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为实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由条线化管理向整体化管理转变,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采购、实施和监督管理,建立高效、协同、有序的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型智慧城市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我中心将以业务和问题为导向,通过引入标准规范编制及培训、年度项目审核技术支撑、项目立项审核咨询服务、验收审核咨询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统筹规范、高效管理、系统融合、数据共享。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情况,2025年度在建项目数量约70个。为进一步加强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周期管理,有序推动项目审核工作,委托专业信息化咨询单位协助采购人开展相关项目审核及技术咨询工作,具体如下:

(1)协助采购人开展标准规范编制;

(2)年度项目审核技术支撑;

(3)项目立项审核、实施监管、验收审核咨询服务;

(4)开展不少于4次技术培训;

(5)依据采购人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

2.服务要求:

由服务机构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驻场工作(驻场人员的交通和食宿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统筹负责整个后方咨询团队的服务资源调度及交付成果整体兜底工作,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项目管理、软件平台开发、软件造价、软件度量、数据管理、系统运维等复合能力,熟悉广东省、深圳市的政务信息化相关的政策规范文件;

(2)具有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经验;

(3)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具有5年及以上政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工作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或等同资格的职业能力证书;

(4)具备较强的业务流程分析能力,擅长业务流程设计和数据应用挖掘,支撑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的线上化设计;

(5)具备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实施经验,能就精细化管理要求,指导申报单位深化项目管理框架,提升项目建设成功度;

(6)熟悉立项咨询、安全等级保护、软件测试、信息化监理、密码应用安全评估、第三方审计等第三方服务业务的流程和重点;

(7)深度了解政务信息化咨询业务,拥有对信息化项目开展方案编制、造价评估、需求审查、过程监管、系统测评、履约验收、决算审计、后评价等咨询服务和质量把控的能力,可就方案的共性组件复用、信创适配、多跨场景应用等技术领域及优化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等管理领域提出具体建议;

(8)具备政务信息化项目前置审查经验及面向委办局培训宣贯及业务指导经验。

项目团队具有完善的人员组织管理体系,确保技术咨询工作顺利完成。咨询团队机构设置、人员安排、职责范围等,一经采购单位批准,其现场服务人员未经采购单位批准不得撤换,否则视为中标单位严重违约。对不合格或违纪的咨询人员,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撤换,直至采购单位满意为止。

3.服务成果

(1)项目全过程管理标准规范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立项审核指引、项目验收细则等;

(2)年度项目审核技术支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年度计划技术审核意见;

(3)项目立项审核、实施监管、验收审核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全过程管理过程中出具的审核意见;

(4)开展不少于4次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资料等;

(5)依据采购人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报告等。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2.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计划分为3期支付,具体如下: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服务单位(中标人)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项的40%;

(2)进度款:服务时间满4个月后,采购人在收到服务单位(中标人)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项的50%;

(3)终验款:本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服务单位(中标人)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额。

3.报价需求:

项目报价为含税报价,需包含6%增值税。如开票适逢国家税率变更,依据新税率实施要求按照不含税金额价格重新计算税额开具发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及营业执照,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以最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16日上午9:30至2024年12月2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zjzx@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财务:zjzx_zhglb_cw@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8*****667

附件:2025年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及技术咨询项目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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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 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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