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健康成长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健康成长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民发〔2019〕74号)的文件精神,为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临时监护服务能力,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儿童健康成长服务项目,请有意向的机构、组织踊跃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健康成长服务项目;
(二)项目对象: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约9名临时监护儿童;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费用预算:总价约7万元;
(五)服务内容:
1.日常生活照料:协助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机构内服务对象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2.建档:配合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服务对象进行相关建档,并建立服务台账,对服务对象的信息进行及时、准确、详实的记录。
3.特殊照顾服务:为机构内特殊服务对象(残疾人、婴幼儿等)提供穿衣、协助用餐、沐浴等特殊照顾;为在校上学的服务对象提供上学接送服务。
4.其他工作:协助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开展生活照料其他相关工作。
二、报价方资格要求
报价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价方材料要求
(一)报价方必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报价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儿童健康成长服务项目方案及具体报价;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2024年12月20日23时59截止;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发送至我单位邮箱fgmzwb@126.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佛冈县社会福利院(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联系人:李功训,电话:0763-*******
标签: 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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