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全过程咨询服务,资金来源为专项借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全过程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HKG-JS-*********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大马等城中村改造项目、前张等城中村改造项目、冉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侯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张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韩佐等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14个办事处(乡镇)、98个村庄、涉及拆迁安置对象约3万户、12万人(具体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为招标人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咨询。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提供政策咨询,包括各类融资政策、拆迁补偿政策、以购代建政策、征地政策、安置政策等。

(2)协助招标人完成城中村改造拆迁村庄的分类谋划,梳理及跟踪。

(3)协助招标人结合被安置对象所在村庄、所属项目,按照专项借款政策和银行要求,分类安置并申请专项借款资金,并跟踪执行情况。

(4)协助招标人每月向银行提报月度资金计划。

(5)协助招标人按照专项借款政策及银行要求,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实际工作需要,梳理各类资金拨付所需的材料清单、规范资金审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资金、拆迁资金、以购代建资金、建设资金等。

(6)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协助招标人审核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涉及的征地、拆迁、以购代建、安置房建设等各类资金相关申报材料,审核申请资金是否符合专项借款使用要求,审核申请资金是否在专项借款金额范围内(本项工作需提供驻场服务,驻场人员不低于10人)。

(7)负责建立资金动态管理台账,每天更新一次,并向招标人呈报周报。

(8)协助招标人归纳整理城中村专项借款资金审批相关档案。

(9)协助招标人配合相关审计工作。

(10)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财务决算完成,并配合项目后期相关审计(暂定服务期5年,其中建设期3年)。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城中村改造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经济师或高级工程师或高级会计师),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包括安置区、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合村并城、保交楼等)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12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温馨提示--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邮 箱:hnqszbdl@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202*****171701*****443*****
,郑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咨询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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